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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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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零碎碎的消息汇集起来,终于在他心中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结论。

他——孟明远,因为母亲疼爱,不忍他太小就受累,六岁才启蒙,还是去年后半年才开始,到现在也没学几个字,经常一看到书就喊累,据说连笔都握不好。

他终于长长的松了口气,还好还好,这样一来他的毛笔字再难看都解释得通了,而且这孩子娇生惯生,只知贪玩任性,不求上进,若真的活着长大,也多半会是个慈母养出来的败儿。

孟明远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来调整心态,让自己接受穿越时空,改变性别的残酷事实。也慢慢将自己伺候的人一个个认全了。

他屋里有一个嬷嬷,两个贴身丫环,院子里还有两个粗使婆子和洒扫小丫头,有一个小厮,六岁,因年纪小现在还在内院伺候。

嬷嬷姓王,大家都叫她王妈,两个丫环一个□芽,一个叫双桃。春芽是老妈那边指过来的大丫环,今年十五,管着他的银钱和吃食,另一个十岁的二等丫环双桃则主要负责打理他的衣服穿戴。王妈的职能说白了就是他这个院子的管事婆子,总管一切事务。小厮叫小安子,随主家姓孟,大名叫孟安。

这四个人算是他身边的贴身服侍人员,他的事情找他们就行,院子里其他的人就不必用心去认识了。

好吧,既然老天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他就努力在这个架空的时代里生活下去,不求大富大贵,显达于朝,只求平平安安,寿终正寝。

孟明远为自己调整好了心态,也终于宣布病好走出了自己的屋子开始了自己变为男人的古代大宅门生活。

头一件事,就是晨昏定醒,早晨起来后才来给新老爹老妈请安问好,正式见礼。

这是他自醒来后,头一次见自己的这个新爹,瞧着也就三十岁左右,面皮还长得挺不错,现在也算一壮年帅哥,就是偏偏为求老诚,在唇上留了短胡须,比陆小凤的两条眉毛的造型要美观。

老爹穿着一身居家的锦锻绣花长袍,一条精致绣纹的宽腰带,上面系着各色荷包、香囊和挂饰,琳琅满目的,很是惹眼。如果非要用一个词形容的话,孟明远觉得“风骚”二字足以表述。

老妈高氏穿着甚是中规中矩,一看就是那种良家妇女的典范,合身的交领短襦,把她丰满的胸围勾勒得浑圆饱满,腰身紧恰,下面一条撒花洒金裙,腰间环佩叮当,与老爹的腰间佩饰有异曲同工之妙。头上梳了盘云髻,金钗银簪翠玉步摇,真可谓让人满眼生辉。

新老爹身后站着随侍的丫环,个个青春娇俏,与他那个老爹的帅倒是相得益彰,只瞧丫环紧绷得就要暴出来的胸部和偶尔眼波流转间泄露的媚意,他就知道那两个必定是老爹的通房之类的。没准昨晚上才刚快活过,身上的味道还没完全收敛好,他老妈在那边已经挖了好几眼过来了。

嘻!

老妈身后一个大丫环并一个陪嫁的刘嬷嬷,那个大丫环很是清秀,柳眉凤眼,浑身上下收拾得干净整齐,衣服也裹得含蓄周正,孟明远第一眼就挺喜欢这个□柳的丫环的。

“孩儿给爹、娘请安。”

孟海林并没有对儿子有太好的脸色,只是哼了一声。

“远儿到娘这里来。”高氏笑着招呼儿子。

“娘。”孟明远乖乖的到老妈跟前扮演听话儿子,反正他是不得老爹喜欢的嫡子,就不必非去他跟前招人烦。

“身子好了,就好好读书,别再贪玩不上进。”高氏怕丈夫再训斥儿子,急急的先开了口。

“儿子知道了。”为了美好的未来,我也会好好读书,天天向上。

庶出大哥也过来给父亲和嫡母请安,瞧老爹那慈父的德性,孟明远就忍不住暗自抖了一身的鸡皮疙瘩,爱屋及乌,宠小老婆的人,也就瞧小老婆生的儿子千好万好。

再瞧他那个姨娘,妖妖娆娆的身段,胭脂水粉把她勾画得眉目如画,一身合身低胸的齐腰襦裙,这衣服有点像唐朝的样式,又没唐那么大气,至少他瞧着这位张姨娘穿着一身的青楼味。就差甩着帕子嗲声嗲气的喊一声,“客官,来哟”。

而他那个庶生大哥因为遗传了老爹和他那个美貌娘亲的基因长得也风流雅俊的,面相甚好。孟明远现在这个身体长得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加上年纪还不大,颇有几分粉妆玉琢的样子,但孟府这位庶出的大少爷比他这个身体的本尊还要强上那么两三分。

孟明远在心里不住腹诽,脸上却表现得平板吊滞,就仿佛他真的被水溺得傻了一样。

陪着父母用过早饭,孟明远懒得看庶出大哥跟渣爹卖弄文采聪明,乖乖的回自己的书房读书去了。

做为一个书香门第和官宦人家的儿子,读书是必须的。做为经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来说,孟明远更明白知识的重要性。

在卧房逃避现实的躲了半个月,这是他头一次跨进这具身体的书房,左半边摆放着书架,桌案,右半边一架博古架后有一张软榻,是他平日读书累了休息的地方。正对房门摆着方桌,桌上摆着茶水点心,搭配左边的棋桌,琴案之类的,也算个小型待客室。

孟明远对木材不太懂,但觉得家俱打磨得还算美观大方,精致倒不是特别谈得上,左右他对那些雕纹什么的也不懂鉴赏。

不管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爱不爱学习,书房的一应配置是齐备的,笔架上光笔就从大到小挂了五六枝,大小粗细任君选择。

他从笔架上拿了支细一点的羊毫笔,蘸了墨,挽了袖子试着写了一个“一”字,觉得又找回了当年学写毛笔字的感觉。

就算没“失忆”,这孩子也基本是白纸一张,以后就靠他去重新书写了,对于这点孟明远还是比较满意的,接收了这个身体,日子就要他自己去过,不用费心去遮掩太多总归是件不错的事。

一上午,他就坐在书桌边练字,一遍又一遍的写,挑出一张自己写的比较满意的字贴到书房墙上——

上联:书山有路勤为径

下联:学海无涯苦作舟

横批:学无止境

他决定以此自勉,努力向上。

作者有话要说:腹黑不会坑,只是会更得慢一些,要整理思路及调整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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